古建十二問
來源:網(wǎng)易 作者:佚名 更新于:2015-8-27 閱讀:
阮儀三:“先予保護”就是說,當有人特別是專家們認識到這房子有重點保護價值時,提出來意見向有關部門報告以后,那就是無論是建設部門還是文化部門都有責任先停下來,先保護,然后我們再來研究到底要不要拆,你先不拆,然后專家來討論。很多單位也來學習上海這個法案,法案大概是十年前制定的,也起了一定的作用,但是很多時候大家都把這個條例忘記了,這是上海市人民政府批準的條例。上海保了二十幾個,也拆了十幾個。比如外灘的劃船俱樂部就保留下來了。
上海有不少古建民間保護組織,是否可考慮將這部分古建愛好者召為志愿者,建立巡查和監(jiān)管制度?
阮儀三:不光是定期去看,所有的文物建筑都有文物責任人,這個責任人是誰,假如建筑屬于某單位,就是該單位的領導,是屬于個人,就是房子的主人。責任內(nèi)容就是這房子應該保持它的良好的狀態(tài),你(責任人)保護它,要是被破壞了你(責任人)要找原因,要修就要修,房子漏了,你(責任人)要趕緊報告去。
伍江:文物局現(xiàn)在很積極地推動了“三普點”等保護,可是法律缺漏的問題,后續(xù)沒有力量去管理。上海文物局專門有一個地面文物處,這個部門管所有的“不可移動文物”,到現(xiàn)在一共只有五個人,這五個人除了管地面文物,還要管文物拍賣,不要說上海一共有129個文物保護單位管不過來了,更不要說是4422個“三普點”了。
關于志愿者監(jiān)管制度,講得太好了,在目前我們法律不完善的情況下,可以多發(fā)動社會力量。上海近幾年一直在搞網(wǎng)格化管理,為什么網(wǎng)格化管理可以管小攤小販,不能管文物破壞呢?最重要的一件事,就是要讓市民有保護意識,大家都要關心這個事兒。
文物部門的確缺人,為什么不把這4422處“三普點”名單全部公布呢?到現(xiàn)在我都不知道是哪4422處,所以拆房子的很多人都說“我又不知道這是什么”。掛牌子可能由于成本原因不行,那沒關系啊,你可以在網(wǎng)上、報紙上、電視臺上公布這個名單呀,公布以后有千萬雙眼睛盯著它。我呼吁至少把手頭上的“優(yōu)秀歷史建筑”加快公布,因為“上海市優(yōu)秀歷史建筑”一旦公布就掛牌,掛牌還是有威懾力的。
“不可移動文物”被破壞如何處罰?外灘三菱洋行舊址被“刷臉”被罰50萬元,能起到震懾作用嗎?
伍江:“登記不可移動文物”沒有相應處罰措施,只能參照各級文物保護單位的做法。按照“文物保護單位”現(xiàn)在的做法:第一是經(jīng)濟處罰,最高不超過五十萬元罰款;第二,情節(jié)嚴重要追究刑事責任,中國還沒有因為這一條處以刑事責任。追責的話,責任就應該是決定拆、破壞的人承擔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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