③陰刻:是將圖案以外的地子全部平刻下去,一烘托出圖案本身,這種刻法多用于回紋、萬字、丁字錦、扯不斷等裝飾圖案。
2.落地雕:落地雕在宋代稱作剔地起突雕法,是將圖案以外得空余部分(地子)剔鑿下去從而反襯出圖案實體的雕刻方法。落地雕不同于平雕,它有高低迭落,層次分明。
3.透雕:這種雕法有玲瓏剔透之感,易于表現雕飾物件兩面的整體形象,因此常用于分隔空間,兩面觀看的花罩、牙子、團花、卡字花等物件的雕飾。
4.貼雕:貼雕是落地雕的改革雕法,興于清代晚期,常見于裙板、絳環(huán)板的雕刻。方法使用薄板鎪出花紋并進行單面雕刻之后,貼于裙板或絳環(huán)板上。其完全具備落地雕之效果,但在工料方面則節(jié)省很多,效果也更佳,尤其是地子平整無刀痕刃跡方面非落地雕所能及。另外也可通過使用不同質地和顏色的木料做地子及花紋,以達到特殊效果。
5.嵌雕:嵌雕是為了解決落地雕中個別高起部分而采用的技術手段,如龍鳳板中高起的龍頭、鳳頭,可在雕刻大面積花活時預留出龍頭、鳳頭的安裝位置,另外用材雕出并嵌裝在花板上,從而得到等厚板浮雕效果不同之傳神感。
6.圓雕:圓雕亦稱混雕,是立體雕刻的手法,首先要畫樣,并根據圖樣尺寸備料、落荒(做出大體形態(tài))、再將落荒形修正至近似造型所需形狀,然后在表面攤樣(畫樣子),再按樣子進行精刻、細刻,最后鏟剔細部文飾。北京四合院的木雕刻有大木雕刻(大木做)和小木雕刻(小木做)之分。大木雕刻指大木構件梁枋上裝飾物件的雕刻,如麻葉梁頭、雀替、花板、云墩等;小木雕刻則指內外檐的裝飾裝修之花飾雕刻;大者粗獷,小者細膩。木雕裝飾在北京四合院民居中應用廣泛,藝術價值也很高,但由于木材易損加之保護不力,當前的實物存留已很少。
作為中國傳統(tǒng)建筑重要組成部分的北京四合院,近年來處境十分危急;大多數四合院成為大雜院,破敗不堪,同時面臨舊城改造大量被拆除的局面。即使被劃入文物保護之列的四合院,也難以保持原有的面貌。作為一名北京的文物保護工作者,把它們記錄下來(照片、繪圖、文字)并加以研究,不論對當前和以后都是一件緊迫而很有意義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