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桐廬縣召開2018年農村歷史建筑維修工程計劃維修項目審議會議,縣歷史建筑保護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成員單位參加。
桐廬縣文管辦于2017年9月底發(fā)文要求各鄉(xiāng)鎮(zhèn)、街道上報2018年農村歷史建筑維修計劃,項目申報范圍分一般保護類的歷史建筑維修計劃申報和重點保護類的文物建筑維修計劃申報,其中一般補助項目計劃范圍為除文物保護單位之外的“三普”登錄文物建筑和歷史建筑,項目由產權人、使用人實施,資金補助按審核后工程量實際造價的50%實行資金補助,每幢歷史建筑最高補助額不超過5萬元人民幣;重點維修項目計劃范圍為縣級及以上文物保護單位,維修資金由縣財政全額補助,由縣文管辦統(tǒng)一立項實施。
在對各鄉(xiāng)鎮(zhèn)、街道上報的名單進行匯總并做好前期資料搜集的基礎上,縣文管辦組織對各申報的歷史建筑進行現場調查,并與各有關鄉(xiāng)鎮(zhèn)文體工作站、各歷史建筑所在村委進行進一步溝通,最終篩選出一般補助項目計劃(第一批)17處、重點維修計劃10處,報縣歷史建筑保護工作領導小組審議。
會上,縣文管辦匯報了一般補助項目計劃、重點維修計劃的前期調查結果和修繕依據,對相關政策進行了解釋。會議認為,2018年度維修項目前期工作扎實,維修依據充分,維修目的明確,同意將一般補助項目計劃(第一批)17處、重點維修計劃9處列入2018年維修計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