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將條例第一條中的‘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永順縣老司城遺址’修改為‘世界文化遺產土司遺址永順縣老司城’……”1月5日下午,在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二次會議第三次全體會議上,以舉手表決的方式通過了《關于修改〈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老司城遺址保護條例 〉的決定》, 報請省人大常委會批準后施行。
《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老司城遺址保護條例》是自治州依據民族的政治、經濟和文化特點制定的單行條例,由自治州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通過、湖南省十二屆人大常委會第一次會議批準,于2013年7月1日起施行。條例施行以來,為促進老司城遺址成功申遺和保護發(fā)揮了積極作用。隨著老司城遺址于2015年成功入選世界文化遺產名錄,對條例修改也提出了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