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推土機面前,擁有千年歷史的漢墓灰飛煙滅,真正成了“歷史”。2016年底,河南省汝州市百余座漢墓遭房地產開發(fā)破壞一事,引起社會關注。據新華社報道,汝州市綜合性文化廣場項目是汝州市的重點工程,位于市中心黃金地段,在有關方面的縱容下,項目變成了房地產開發(fā),施工方將具有重大文物價值的漢墓葬夷為平地。
文化是一個國家、一個民族的靈魂。中華民族數千年的歷史長河,為后人留下了不計其數的文物珍寶。四羊方尊、金縷玉衣、馬踏飛燕……文物既是傳承中華傳統(tǒng)文化的物質載體,也是今人能夠與古人對話的橋梁。某種程度上說,保護好、傳承好文物,對于增強文化自信的重大意義不言而喻。
我國是文物保護任務極其繁重的文物大國。當前,雖然已經建立起包含《文物保護法》《文物保護工程管理辦法》《文物行政處罰程序暫行規(guī)定》等一系列法律法規(guī)在內的文物保護法律體系,但需要面對的一個現實是,這些法律法規(guī)在執(zhí)行中存在不少問題短板,經常處于“弱勢”地位,文物保護的形勢依然嚴峻。
以汝州市的漢墓遭破壞為例。為了保護這些漢墓,汝州市的文物保護單位做了不少努力,但這些努力都敵不過某些行政部門甚至個別領導干部的一句話。項目建設指揮部一位值班工作人員就說:“望嵩文化廣場是市里的重點工程,工期要求很緊。有上面領導拍板,施工隊才敢挖墓葬坑的,文物局也左右不了,只負責把墓磚拉走!
原本是文物保護的重要職能部門,卻在現實中“只負責拉磚”,文物保護單位的“弱勢”可見一斑。只有文物保護的法律法規(guī)執(zhí)行有力,讓文物保護工作也長出“鐵齒鋼牙”,讓各級黨委和政府切實增強對歷史文物的敬畏之心,真正樹立保護文物也是政績的科學理念,這種尷尬的情況才能避免。
揆諸現實,環(huán)境保護工作的日益“強勢”,為文物保護工作提供了樣本。曾幾何時,環(huán)保工作也處于“弱勢地位”,環(huán)評走過場的現象屢見不鮮,一些企業(yè)污染空氣、土壤、水流后難以受到制裁。近年來,隨著中央的高度重視、新環(huán)保法的實施、環(huán)保部門的強力督查,環(huán)保工作已經開始長出“鐵齒鋼牙”,效果逐漸顯現。
尤其納入公益訴訟試點后,環(huán)保工作有了強有力的盾牌,值得文物保護工作借鑒。2015年7月1日,第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五次會議作出決定,授權最高檢在生態(tài)環(huán)境和資源保護、國有資產保護、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食品藥品安全等領域,在北京等13個省、自治區(qū)、直轄市開展為期兩年的提起公益訴訟試點。
雖然在試點工作推進過程中也遇到了不少問題和困難,但是公益訴訟已成為環(huán)境保護的一個有力武器。來自最高檢的數據顯示,截至2016年6月,試點地區(qū)檢察機關共發(fā)現生態(tài)環(huán)境和資源保護領域的公益訴訟案件線索1416件,進入訴前程序809件,提起訴訟23件,分別占授權領域四類案件總數的72.91%、73.15%和76.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