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山全面加強古建筑消防安全
來源:網易 作者:佚名 更新于:2015-3-26 閱讀:
黃山市是中國徽文化的發(fā)源地,全市現(xiàn)有具歷史、文化、科學價值的古城2個、古鎮(zhèn)4個、古街9個、古村落101個、古民居1855幢、古祠堂446座、古書院12座、古戲臺15座、古塔20座、古亭60座、古碑387處。近年來,為深刻吸取國內古建筑火災事故教訓,黃山市結合實際,針對全市古建筑點多面廣、動態(tài)消防隱患多的特點,認真分析研判全市古建筑消防安全形勢,通過積極落實三級“責任”、夯實三個“基礎”、健全三項“機制”,全面加強對全市古建筑的消防安全管理。
明責問效 落實三級“責任”
政府主導。黃山市政府先后制訂出臺了《黃山市“百村千幢”古民居保護利用工程實施方案》和《黃山市徽州古建筑消防安全管理暫行辦法》,對全市文物古建筑的消防安全管理責任主體、“戶籍化”和“網格化”管理、政府專職隊伍建設等方面作出了具體要求,為全市古建筑的消防安全管理提供了法律依據(jù)。各區(qū)、縣政府也相應制訂出臺了規(guī)范性文件,為切實加強徽州古建筑的保護提供了法規(guī)依據(jù)和制度保證。
部門主管。該市成立由公安消防、文物、旅游、安監(jiān)、規(guī)劃等部門組成的文物古建筑消防工作領導小組,每季度召開聯(lián)席會議,定期組織開展聯(lián)合檢查。市旅委負責監(jiān)督檢查各文物古建筑旅游景點貫徹落實消防法律法規(guī)情況,文物部門把文物古建筑消防安全管理納入日常工作范疇,定期向公安消防部門通報火災隱患信息。公安消防部門每半年對轄區(qū)內文物古建筑消防安全情況進行綜合評估,制定相應消防安全措施,及時提請政府解決古建筑消防安全重大問題。
單位主責。根據(jù)“誰主管誰負責、誰使用誰負責”的原則,建立健全古建筑單位消防安全責任制和崗位消防安全責任制,簽訂消防安全責任書,確保古建筑單位切實做到“安全自查、隱患自改、責任自負”,確保古建筑單位消防安全責任落實到位。
預防為先 夯實三個“基礎”
消防設施基礎。省文物部門每年從省級文物保護專項經費中拿出一定數(shù)額的經費,用于皖南徽派古建筑的保護,2013年年底,省文物局同意撥付3685萬元世界文化遺產保護資金,用于黟縣宏村古民居消防系統(tǒng)建設,其中650萬元作為消防裝備專項經費。黃山市政府每年將全市文物旅游景點其門票收入的20%交給當?shù)匚奈镄姓鞴懿块T,用于文物古建筑的維修和消防安全保護。
專職隊伍基礎。黃山西遞、宏村、呈坎、屯溪老街等重要古建筑景點建立了政府專職消防隊,按要求配備了器材裝備,并將政府專職隊經費保障納入各級政府年度財政預算,健全了專職消防隊人員招聘、辦公住房、值班備勤等保障機制,增強了專職消防隊的戰(zhàn)斗力,在其他鄉(xiāng)鎮(zhèn)古村落,建立了鄉(xiāng)鎮(zhèn)志愿消防隊,配備了三輪消防摩托車和手抬機動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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