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上花人民會場為例,盡管當地政府最大限度地恢復了其原貌,但此時的上花會場已非彼時的上花會場,其歷史文化價值折損大半不說,遲到的修復也更加勞民傷財。正如村民所言,上花人民會場的保護,應該從十年前就開始。從這個意義上說,上花人民會場的重建,更是一個教訓。它告訴我們,文化保護不能寄希望于事后補救,也不能靠輿論滯后倒逼,而在當時當下的主動作為。
當然,文化保護不僅僅是一個意愿問題,更是一個系統(tǒng)性工程。文保意識如何普及,保護資金如何到位,專業(yè)機構與人才如何配備,動態(tài)監(jiān)督機制如何建立……都需要全盤考慮,通力解決。